闽农机管[2009]7号
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:
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,为编制2009年《福建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福建省目录》,现就已列上《2009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》的产品在福建省销售价格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已列入2008年《福建省目录》的产品在福建省销售价格,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选型时的价格承诺,销售价格不得高于2008年《福建省目录》标示的最高销售价。请相关企业向我局发送确认函,我局将该企业产品直接编进2009年《福建省目录》。对于与2008年标准配置变动较大的产品,企业必须向我局发送销售价格变动说明,经我局同意后,重新核定最高销售价。
二、未列上2008年《福建省目录》的新增产品,生产企业根据2008年福建省市场实际销售价(含运费,须提供销售凭证或发票传真件),或不高于2008年《福建省目录》中同类同配置产品的价格向我局提出“产品报价函”,我局将尽快与企业商定价格后,将产品编进2009年《福建省目录》。
三、由于时间紧迫,截止2009年1月16日17时前,各相关企业必须向我局发送电子版“确认函”或“产品报价函”(电子信箱:jjc87566707@163.com),正式函件随后快件寄达。我局以电子信箱收到时间为依据,逾期视为自行放弃。如果生产企业与我局商定产品销售价达不成一致意见,导致产品未能编进2009年《福建省目录》,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。
传真:0591-87602170联系地址: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机局计财科
电话:0591-87566707手机:13860670101联系人:郑鸿勇
附件:(略)
1、确认函
2、福建省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产品报价表(通用类)